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北辰分局原機關黨總支委員、原第二黨支部書記、三級調研員宋長軍受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2020年春節前,宋長軍收受天津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贈送的商場購物卡3張,共計價值0.3萬元。2020年2月至3月,因疫情原因,天津市北辰區自然資源調查與登記中心預告登記業務窗口暫未開放,宋長軍分別收受2家房地產公司贈送的禮金0.5萬元和高檔白酒2瓶、茶葉2盒后,安排工作人員給相關企業辦理了項目預告登記,并加快業務辦理速度。宋長軍作為分管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領導,在其分管領域發生干部違規收受服務對象禮金禮卡問題被全市通報曝光后,仍不吸取教訓,頂風違紀,特別是在全市統籌推進疫情防控、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本應為企業紓困解難,卻多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造成惡劣影響。2020年6月,宋長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并被免去黨內職務、調整工作崗位,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河北區王串場街道辦事處原主任邢玉興等人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6年5月,河北區下發關于做好規范津貼補貼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后,邢玉興以避免影響工作積極性為由,提出以“考核獎勵”名義,仍對部分部門工作人員給予補貼,并經領導班子會研究決定繼續發放,直至2018年被河北區委巡察發現后停發。其間,共計違規發放140.3萬余元。邢玉興等人明知屬于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仍然搞變通、打折扣,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12月,邢玉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天津市東麗區婦女兒童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副主任(主持工作)于成樹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2013年至2018年,于成樹決定以“婦女節”“兒童節”補貼名義以及勞務費、購買商業保險等形式違規發放津補貼、福利共計34.8萬余元,于成樹在其工資關系所在單位東麗區衛生監督所領取全額工資、補貼和獎金的同時,又在區婦女兒童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領取獎勵性績效等共計3.3萬余元。此外,于成樹還存在利用保管單位公車加油卡的便利私自為本人私家車加油5.5萬余元及辦公用房超標等其他違紀問題。于成樹作為黨員干部,多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12月,于成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河西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支隊工程師李華違規收受禮金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2017年至2019年,李華在負責河西區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揚塵治理等工作期間,收受轄區內5個工程項目施工單位負責人贈送的禮金,共計1.3萬元。此外,李華獲知河西區某節能工程招標信息后,私自向其親友王某某透露,為王某某與私營企業主龔某某違規中標工程提供幫助,并收受龔某某給予的禮金2萬元。李華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優親厚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0年5月,李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西青區張家窩鎮原科技副鎮長李中來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至2019年,李中來在分管天津南站科技商務區發展有限公司期間,授意公司職工以虛開油票報銷的方式套取資金,用于每月向部分職工違規發放補貼,共計3.75萬元。此外,李中來多次違規向他人贈送禮金,共計3萬元。李中來紀律意識淡薄,對不正之風的危害缺乏清醒認識,錯把違規當“厚愛”,逾越紀律紅線,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2月,李中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北辰分局原機關黨總支委員、原第二黨支部書記、三級調研員宋長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2020年春節前,宋長軍收受天津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贈送的商場購物卡3張,共計價值0.3萬元。2020年2月至3月,因疫情原因,天津市北辰區自然資源調查與登記中心預告登記業務窗口暫未開放,宋長軍分別收受2家房地產公司贈送的禮金0.5萬元和高檔白酒2瓶、茶葉2盒后,安排工作人員給相關企業辦理了項目預告登記,并加快業務辦理速度。宋長軍作為分管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領導,在其分管領域發生干部違規收受服務對象禮金禮卡問題被全市通報曝光后,仍不吸取教訓,頂風違紀,特別是在全市統籌推進疫情防控、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本應為企業紓困解難,卻多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造成惡劣影響。2020年6月,宋長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并被免去黨內職務、調整工作崗位,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河北區王串場街道辦事處原主任邢玉興等人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6年5月,河北區下發關于做好規范津貼補貼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后,邢玉興以避免影響工作積極性為由,提出以“考核獎勵”名義,仍對部分部門工作人員給予補貼,并經領導班子會研究決定繼續發放,直至2018年被河北區委巡察發現后停發。其間,共計違規發放140.3萬余元。邢玉興等人明知屬于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仍然搞變通、打折扣,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12月,邢玉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天津市東麗區婦女兒童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副主任(主持工作)于成樹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2013年至2018年,于成樹決定以“婦女節”“兒童節”補貼名義以及勞務費、購買商業保險等形式違規發放津補貼、福利共計34.8萬余元,于成樹在其工資關系所在單位東麗區衛生監督所領取全額工資、補貼和獎金的同時,又在區婦女兒童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領取獎勵性績效等共計3.3萬余元。此外,于成樹還存在利用保管單位公車加油卡的便利私自為本人私家車加油5.5萬余元及辦公用房超標等其他違紀問題。于成樹作為黨員干部,多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12月,于成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河西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支隊工程師李華違規收受禮金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2017年至2019年,李華在負責河西區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揚塵治理等工作期間,收受轄區內5個工程項目施工單位負責人贈送的禮金,共計1.3萬元。此外,李華獲知河西區某節能工程招標信息后,私自向其親友王某某透露,為王某某與私營企業主龔某某違規中標工程提供幫助,并收受龔某某給予的禮金2萬元。李華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優親厚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0年5月,李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西青區張家窩鎮原科技副鎮長李中來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至2019年,李中來在分管天津南站科技商務區發展有限公司期間,授意公司職工以虛開油票報銷的方式套取資金,用于每月向部分職工違規發放補貼,共計3.75萬元。此外,李中來多次違規向他人贈送禮金,共計3萬元。李中來紀律意識淡薄,對不正之風的危害缺乏清醒認識,錯把違規當“厚愛”,逾越紀律紅線,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2月,李中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河東區向陽樓街道順達西里社區原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劉媛等人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劉媛授意順達西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采取偽造名單領取補貼、重復報銷費用等方式,違規套取資金共計1.6萬余元。其中,1.1萬余元用于社區工作人員聚餐,0.38萬元違規發放社工補助,剩余錢款用于購買食品、衛生用品等。2020年7月,劉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北辰區霍莊中學原黨支部書記、校長于廣發等人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4年7月至2019年12月,霍莊中學以夜班補貼、全勤獎和超標準發放差旅費等形式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16.3萬余元。其中,于廣發本人領取0.69萬元。2021年4月,于廣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津補貼予以收繳。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津南區雙新街道辦事處綜合執法大隊時任副大隊長孫友彬等人違規接受宴請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8年8月至10月,津南區雙新街道辦事處雇請某公司協助拆除轄區內違法建設,孫友彬所在綜合執法大隊負責現場秩序維護。拆違施工期間,孫友彬先后2次組織下屬4個執法中隊部分人員,到該公司負責人劉某某的私人養魚池看護房內接受宴請。2021年3月,孫友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武清區中醫醫院藥劑科原副科長(主持工作)翁蓓變相收受禮金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翁蓓負責單位藥品采購審批工作期間,多次違規接受供藥企業安排,圍繞特定藥品進行授課、參加學術活動,并以此為名變相收受禮金共計1.5萬余元。2020年12月,翁蓓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調離原工作崗位,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寶坻區稅務局大白稅務所原黨支部書記、所長張永利違規收受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2014年至2020年,張永利先后15次收受轄區內納稅企業和個人送予的禮金共計13.6萬元;在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辦理稅收業務期間,借了解生產經營情況之機違規接受企業負責人宴請。此外,張永利還存在其他違紀、職務違法問題。2021年4月,張永利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一級行政執法員,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寧河區經濟開發區總公司原副總經理張濤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8年至2020年,張濤在先后擔任該區興寧集團副總經理、經濟開發區總公司副總經理期間,3次借春節之機收受某私營企業主送予的高檔白酒,共計價值1.68萬元,并在其生病和其父親發生交通事故期間收受該私營企業主送予的現金共計2.5萬元。2021年6月,張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武清區東蒲洼街道工委書記劉威違規決策向下屬企業撥款購車、使用下屬企業車輛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20年7月,劉威違反武清區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在未經集體研究決策、未履行有關程序情況下,通過街道企業服務中心向下屬某企業撥付44萬元,由該企業利用報廢用車指標購買7人座汽車1輛(排量2.0T),作為該街道日常辦公用車使用,車款、稅費、保險等共計42.5萬余元。2021年6月,劉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東麗區東麗湖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委員、二級調研員潘智斌等人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8年至2019年,潘智斌在負責城市管理、兩湖園區管理工作期間,先后兩次組織分管部門工作人員,在某酒店違規接受轄區某物業服務公司負責人的宴請。2021年3月,潘智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薊州區孫各莊滿族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吳振林等人私自改變公務行程公款旅游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8年8月21日至26日,吳振林等一行5人在赴甘肅省武威市天祝縣進行幫扶調研和產業對接期間,借扶貧之機,私自改變公務行程,赴青海省塔爾寺、茶卡鹽湖和甘肅省敦煌莫高窟、月牙泉、七彩丹霞等景點游玩,繞道公款旅游產生的2.15萬余元費用在該鄉財政所報銷。2021年6月,吳振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違紀款項予以收繳。
河西區生態環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高峰等人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9年12月受地鐵施工影響,有關施工單位在津河河段采取斷流處理,造成馬場道點位水體無法循環,水質惡化。有關環境監測數據顯示,馬場道檢測斷面污染物指數超標。時任河西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王高峰對此不了解、不掌握,2020年3月初,水質監測數據再次顯示該區域水質惡化,對此情況,王高峰僅向市有關部門提出暫停將該斷面水質作為考核標準的申請,未將相關情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質。王高峰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重考核、輕治理,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損害人民群眾生活環境,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6月,王高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南開區信訪辦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俊勇等人示意他人代替群眾填寫滿意度評價,落實上級要求存在形式主義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9年6月,市有關部門通報指出南開區信訪工作存在“群眾滿意率低”的問題,南開區委責成區信訪辦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扎實做好群眾工作。南開區信訪辦遂安排時任區信訪辦副主任陳俊勇、信訪科副科長周蕾具體負責相關整改事項。同年7月,南開區信訪辦組織召開全區信訪業務培訓會,周蕾在會上示意各單位進入信訪系統,代替信訪人進行滿意度評價,落實上級整改要求敷衍應付,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陳俊勇作為信訪科分管領導且參加此次培訓會,未予糾正上述問題,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0年8月,陳俊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0年6月,周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寶坻區原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杜春庚履行監管職責不力,致使國有權益受損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7年1月,寶坻區原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分別與某環保科技公司、某環保技術服務公司簽訂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服務協議。合同履行期間,個別道路因施工斷交未進行日常清掃服務,但在未核查實際清掃面積的情況下,原區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仍按照合同約定面積支付清掃費用,截至2018年10月,多支付上述兩家公司服務費用154.3萬元。此外,個別服務項目因重復計算,多付款項9.1萬元,直至2018年12月,審計部門審計發現并反饋該問題后,多付資金才陸續被追回。杜春庚作為時任分管環衛工作的副主任,未明確負責監督檢查道路清掃工作的具體職能部門,監管工作缺失,對實際發生的道路清掃保潔面積底數不清,致使多支付費用,國有權益受損,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7月,杜春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河東區大王莊房管站原黨支部書記夏彤瑋等人疫情防控期間落實惠企政策不力問題。
河東區大王莊房管站與河東區房產經理公司合署辦公,實際代管該公司。2014年11月,該公司將1500平方米的房產出租給某酒店,酒店法定代表人張某又將部分房產對外轉租給某企業使用。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市有關部門出臺國有房產出租減免政策,但該酒店未落實國有房產減免政策,仍按原約定收取租金,承租企業多次通過8890便民服務熱線等途徑反映,該房管站以未與該企業簽訂租賃合同為由未督促此酒店減免房租,責任意識不強,擔當精神不足,直至被媒體曝光后才予以解決。時任該房管站黨支部書記夏彤瑋、房產經理公司房管員李嶺未盡到國有房產管理職責,疫情期間國有房產租金減免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8月,夏彤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免職處理,李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天津鑫路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宋澤杰、劉永賀等人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力問題。
2019年10月,天津鑫路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將隔離墩安裝等部分施工勞務工程分包給某建筑公司。在安全技術交底時,該公司得知勞務工人系臨時從附近村莊雇傭,且普遍缺乏安全意識,仍未按規定組織崗前安全培訓,也未開展現場安全檢查,施工中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1名工人死亡。宋澤杰作為該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未督促開展崗前安全培訓,未監督指導危險性施工作業及安全防護工作,安全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劉永賀作為該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對項目安全疏于管理,未推動生產中的安全制度落實,安全隱患排查不力。2020年8月,宋澤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劉永賀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寶坻區教育局四級調研員張永喜等人專項清查工作走過場,未能有效堵塞財務管理漏洞問題,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該區某中學出納魏某某挪用資金410萬余元。2019年10月,在全區預算單位專項清查工作中,區教育局僅向各街鎮教委、局直單位下發有關意見,未按照專項清查工作要求進行對賬和排查,對下屬單位上報的情況簡單匯總后作出問題“零報告”,未及時發現魏某某挪用公款問題。張永喜作為區教育局財務工作分管負責人,開展專項清查搞形式、走過場,日常監管缺失,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3月,張永喜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均受到相應處理。
靜海區靜海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魏金香部署落實疫情防控工作失職失責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20年11月9日,靜海區某醫院發熱門診一留觀人員被暫定為無癥狀感染者,并有人員與其接觸。當日,靜海鎮政府分管領導魏金香接到有關對密切接觸人員及家屬居家隔離的通知后,僅通知鎮衛計辦負責人,未及時采取處置措施,未作出進一步工作部署。期間,密切接觸人員與多名社會人員接觸,后該留觀人員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魏金香作為該鎮疫情防控工作分管負責人,在疫情防控處置工作中麻痹大意,未及時部署落實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給疫情防控帶來較大隱患。2020年12月,魏金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河北區光復道房管站站長徐海波服務群眾敷衍推諉問題,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2018年6月,河北區光復道房管站直管的某處公產房因漏水,承租人多次報修,但該房管站均以居室漏水不屬于維修范圍為由不予解決。2019年1月,承租人就此事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庭審確認《關于下發〈天津市直管公產房屋修繕范圍〉的通知》已經失效的情況下,該房管站仍據此向承租人答復不屬于維修范圍而拒不維修。后經法院認定,該房管站負有保障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的義務,判決由其對房屋進行修繕。徐海波作為光復道房管站站長,對房管站應盡職責事項失管失責,對群眾合理訴求置之不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0年12月,徐海波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南開區科學技術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世瑄建設科技服務平臺統籌推動不力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該局作為“創新南開”建設的主責部門,推動新動能引育、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服務科技成果轉化不到位,特別是負責推動落實的“市、區兩級科技成果展示運營中心”建設項目,計劃2019年底完成,但計劃到期時僅完成區級平臺建設招投標,直至2020年底基本建成、2021年4月才投入運營。王世瑄作為該局時任主要負責同志,領導推動科技創新發展工作不力,對重要科技創新項目建設整體把控、統籌推動不力,致使項目進展嚴重遲緩。同時,王世瑄紀律松弛、作風散漫,頻繁在工作時間進行證券交易。2021年6月,王世瑄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靜海區雙塘鎮原黨委書記劉穎濱、原鎮長劉振和等人對西雙塘村違法建設失職失責問題。
2006年至2012年,該鎮西雙塘村在未履行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法建設多個項目。劉穎濱、劉振和任該鎮黨政主要負責人期間,明知該村違法建設項目,但監督管理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制止、整改或拆除,致使違建項目竣工落成并對外出售。2007年至2009年,劉振和違反印章管理規定,擅自授意鎮城建辦為該村自制的房屋產權證加蓋公章,致使違法建筑披著“合法”外衣向購房業主出售,侵害了群眾利益,影響了黨和政府公信力。2021年3月,劉穎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振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均受到相應處理。
河東區結核病呼吸系統疾病防治院院長陳寶峰對干部職工疏于管理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長期以來,該院大部分職工以“拆遷導致單位業務量及收入減少”為由,僅在開展結核病防治時到崗工作,其他時間不在崗也不請假。直至2021年1月,該院一直給未到崗職工正常發放工資和獎勵性績效。2014年10月以來,陳寶峰作為該院主要負責同志,對大部分干部職工長期無故缺勤且照發工資、獎金的問題監督管理不到位,默許、放任不良風氣滋生蔓延,給黨的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2021年1月,陳寶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